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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和證現增案董事放棄認購股數,並洽特定人事宜 (4)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5864)致和證-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1.事實發生日:113/11/22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營運策略考量。3.董監事姓名、放棄 |
大武山11/25起預定買回庫藏股1000張,區間價40.00~68.00元...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13年11月22日第九屆第14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二、上述買 |
錸寶:來穎科技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名單...職來穎科技(股)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 |
2所私校財務惡化「被列專輔學校」 教育部:限2年內改善 (2)... 教育部指出,嘉義市私立仁義高級中學及陸興學校財團法人屏東縣陸興高級中學,經過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上述二校均符合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認定為專案 |
謝金河:股價是競爭力與未來的評價...的事!對照有統一加持的統一實前三季淨利只有十一.三三億,不到宏全一半,市值二五三億,也是宏全的二分之一。 或者拿宏全來比更老牌的碳酸飲品大廠黑松,黑松一九六九年就成立,正好與宏全同一年創立,黑松在台 |
腸病毒爆發!高雄未補助71型疫苗引罵聲 陳其邁回應了...相當無奈,必須請假照顧孩子造成困擾,他建議高雄市對於對於腸病毒7I型疫苗應至少補助全體0至6歲嬰幼兒二分之一費用,減輕年輕家長育兒負擔。市長陳其邁回應,腸病毒有多達數10種RNA病毒,腸病毒71型因症狀、後遺症嚴重 |
立院「藍白合」卡卡?郭正亮驚爆:民眾黨出了一個奇怪的內鬼 (2)...官判決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提高至3分之2,這有什麼不對,你看立法院提釋憲要四分三,但大法官二分之一就可以釋憲,當然要拉高!然而黃珊珊卻投書說到,翁曉玲提案如果通過,將導致憲法法庭實際運作困難,立 |
違法解雇(一)被解雇了,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0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 |
不再難「瘦」!「血型減肥法」教你吃對瘦更快...是說全台灣兩個人當中,就有一個人面臨健康危機,這個時候不免摸一摸腰上的肉,想一想我是不是這其中二分之一呢。民眾說:「跑步上健身房,一周大概3到4次,一個小時50塊,所以一個禮拜大概150元左右,那一個月就差不 |
李善植》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奔騰思潮)...公務員、以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以電腦合成不實影像或境外機房等情形時,依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也就是構成複合式詐欺犯罪時,法定刑由原本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為1年6月以上10年6月以下有期徒 |
王鴻薇稱沒動到罷免門檻 吳思瑤揭關鍵:耍國會、騙社會...的門檻,但條文中增加同意罷免票數必須高於當選的票數,而單一選區的當選票數必然高於四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不要繼續耍國會、騙社會」。國民黨團擬調高罷免門檻,新增「罷免案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時之得 |
新零售:公司之上櫃有價證券11/19起恢復為普通股交割方式之買賣 (3)...之買賣。3.公告內容:本公司依規定公告並申報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且淨值較前期增加,亦無其他各款應變更交易方法之情事,核已符合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3項及第4項第 |
11/19起力銘列變更、隆銘綠能/泰福-KY恢復交易、大飲續列變更...法:力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593)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報告,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下稱同細則)第49條第1項 |
【獨家】獅子會總監A公款(上) 獅子會總監驚爆中飽私囊...購置新分區會館基金。「看不下去」的會員指出,依據過往的經驗,一般購置會館的流程如下:1.會員大會二分之一出席,三分之二的人贊成才可通過。2.預算購置會館金額及裝璜費用。3.推薦適合的地點及符合預算,如不夠要 |
翁曉玲開名單畫圈圈:1116遊行律師是綠友友 巴毛:故意還是沒常識?...即指出,釋憲的可決人數,純粹是合目的性考量的政策問題。他更進一步指出:「將違憲審查的可決人數從二分之一提升至三分之二,應尚不致於與法理有違」。憲法法庭審理制度,本來就是屬於立法形成自由,應留給立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