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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請假攻略」曝光!6個3天以上連假 這樣請爽休9天...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更多報導 |
勞工上班請假辦事意外列職災? 勞動部:允宜審慎...害有關職務起因性及職務遂行性認定原則,亦非屬履行勞務必要附隨行為,如將其視為職業傷害,恐衍生勞動基準法雇主職災補償責任是否亦擴及勞工私人行為之問題,影響層面廣,允宜審慎。 |
專訪/談勞基法二修 勞長何佩珊:全執政團隊都有創傷壓力症候群蔡政府時代,短時間內二度修正勞動基準法,引發勞團激烈抗爭。時任行政院副秘書長的負責推動、協調修法,四月中旬卓內閣人事發布時,她成為賴 |
蔣萬安稱修法未審查有前例 苗博雅:恐構成虛偽陳述 (4)...會有平等的對話,因為官員會被綁住手腳。他舉例,蔣萬安接受民進黨議員王孝維質詢時,說民進黨修正勞動基準法、推動一例一休,僅花了1分鐘就在沒有審查的情況下將法案送出委員會,且過程都有立法院公報與紀錄可查 |
長者免巴氏量表開審! 洪子仁表示對需要家庭是一大福音,但還需考量「1重點」...辦方案」,與NGO團體、仲介合作,由仲介統一派案,讓移工提供退化長者家庭照顧服務,移工將可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勞保,此試辦方案是自費,預計下半年開始擇1或2縣市試辦,不會影響本土長照就業,也承諾週三會再針 |
懶人包/國會擴權法案三讀行政院擬提覆議 憲政史上已有過13次覆議案 (5)...院移請覆議兵役法施行法第十四條條文案。決議:原案不予維持四、「勞動基準法第84條修正條文」覆議案時間:79.10.17內容:立法院通過修正勞動基準法第84條條文一案,經研議確屬窒礙難行,移請立法院覆議決議:原決議不 |
動物蛋糕店!逢甲4.6星夯店超髒亂 廚房有蟑螂老鼠...還養小狗...例休假中扣除,超離譜規定讓人傻眼。對此,勞工局表示,今天下午已經前往勞檢,總共發現該店家違反勞動基準法4項,初步統計,將開罰15萬元起跳罰鍰。 |
蟑螂老鼠亂竄!離職員工再爆這間烘焙店違反勞基法 中市府上門稽查 (2)...要求寵物需予管制,以免污染食品,確保食品安全衛生。勞工局說,下午已派員前往該單位實施檢查。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雇主使勞工延長,應依法給予延長工時工資;雇主不得使勞工一日工作超過12小時,一個月延長工 |
遭爆為董事長退職金修公司章程 高鐵澄清:依法依規...;董事會同時決議請經理部門研議建立董事長、總經理的退職金制度。高鐵公司指出,此次修訂內容係依勞動基準法精神,並參酌其他政府直接/間接投資之企業之作法,以期透過建立制度規範、完善公司治理,為未來公司 |
憂懷孕歧視勞基法修法保留 勞部3個月內提評估報告台灣面臨少子化,立委提案修法勞動基準法,提出延長產假四周、增訂有薪流產假等,今於立院衛環委員會進行逐條審查。但因尚未展開企業諮詢、跨 |
勞雇雙方約定「減少、或不請領退休金」是合法的嗎?...金給付責任者,此係勞工拋棄既得退休金債權之一部,並非雇主與勞工預定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最低標準之勞動條件,自不因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2項、第55條規定而無效」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勞上字第63號民事判決(註: |
桃園長照居服員流動率達40%! 市議員黃家齊建議加強輔導培訓...陳寶民表示,目前照服員僅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填寫表單,並無增加額外行政流程,且在符合《勞動基準法》規範下,照服員皆可依規申請加班;此外,如照服員涉及重大違規,亦將依規撤銷證照。有關準公共幼兒 |
流產假由雇主給付薪資? 勞團:政府應評估公共化處理 (3)立委提案修《勞動基準法》和《就業服務法》,針對女性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部分,立委提案應該給5到7天的有薪假。不過勞動部擔心 |
雇主可就「勞工未遵守預告期間就離職」的狀況,事先約定損害賠償條款嗎?...注意些什麼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一、勞工離職時原則上要遵守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間:(1)按工作年資而有不同的預告期間: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2項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 |
立委擬修法延長產假 勞部憂婦女受隱形就業歧視台灣面臨少子化威脅,立委提案修法勞動基準法,提出延長產假天數、增訂有薪流產假;以及年資未滿6個月勞工之產假工資按比例計給、生二胎等工資成以 |
日本第一座移動式無人便利商店!太陽能板、星鏈建起能源和通訊系統...的電動牽引車進行低速移動。之所以會出現這個機動房屋,還有另一個重要原因:從 2024 年 4 月起,日本勞動基準法對加班時數上限的規範更加嚴格,要如何提升工程人員作業效率,就成為營造業者的重要課題,特別是像世 |
長照集團爆弊案!善用各領域界菁英人士 開啟財富歛聚巧門...政府都曾是他們的客戶。集團曾因涉嫌偽造打卡紀錄、詐領政府補助款遭法辦,政府為保障勞工權益,在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2項便開宗明義表示:「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並且為了在公共 |